【典型案例】中国建筑:抓住关键核心要素 全面优化治理机制 着力打造中建治理方案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筑)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在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过程中,持续完善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自2009年整体上市后,连续10年入选上交所“公司治理板块”,成为上证公司治理指数样本股。2021年,中国建筑新签合同额3.53万亿元,实现营收1.87万亿元,利润总额突破千亿元大关。

明确法定权责,抓好三个治理主体建设

一是深入推进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修订公司章程、党组工作规则等基本制度,厘清党组与董事会、经理层权责边界,切实防范前置不充分和前置泛化问题。建立上下贯通的规则框架,各级党组织靠前就位,统筹本单位公司治理机制建设,推动各治理主体权责清单在决策事项、决策额度、决策程序等方面闭合交圈、无缝衔接。审定36家子企业党组织工作规则及清单,“一企一策”提出400余条修订建议,各级党组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改革要求纵贯到底。二是着力推动董事会规范运作。修订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切实提高议案酝酿和会议决策质量。规范子企业董事会运行,编制《子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指导子企业完成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权责清单修订,严格执行“全体董事和全体外部董事双过半出席”等要求,推动董事会运作更加专业尽责、规范高效。统筹子企业特点、外部董事专长,对外部董事实行4人编组,每组任职不超过3家,针对性开展小组制委派,强化董事会运作的经验集成和外部董事履职的交流互鉴。加强外部董事的制度建设,出台外部董事履职保障系列制度,为外部董事履职创造良好条件。强化董事会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集团总部和58家“应建”子企业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已全部配齐。三是充分保障经理层行权履职。制定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强化与“前置事项清单”的有效协同,推动授权事项更加科学合理。修订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及权责清单,2021年集团召开总经理办公会30次,审议议案296项,其中授权决策议案占比42%。落实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机制,董事会听取并审议总经理年度及年中工作报告,总经理每半年向董事会报告授权行权情况。

强化协调运转,抓好三个关键环节完善

一是落实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程序。严格落实党组织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前置研究讨论程序,推动更加聚焦“四个是否”。强化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与董事会审议决策的有序衔接,建立党组织成员与董事会成员的会前沟通机制,确保董事会在决策中充分理解党组织意图。集团党组2021年全年召开党组会46次,审议议案265项,其中前置研究事项占比16.2%。二是畅通多维度决策前沟通网络。健全会前沟通机制,规范召开专门委员会,视需要召开外部董事专题沟通会,由责任部门就议案事项进行专项汇报并接受问询。建立定期汇报机制,全年召开9次经理层专题汇报会,反馈5份管理建议书23条意见,外部董事召集人与董事长、总经理定期交换意见。完善专题调研机制,组织开展外部董事专题调研,探索大规模集体调研及小规模“结对子”调研相结合,推动外部董事多渠道深入了解公司实际情况。三是健全多层次授权管理体系。推动母子公司差异化授放权6大类30项(含股权收购、项目投资等),对公司治理成效好、经营业绩优的子企业加大授放权力度,更多通过董事表达股东意志,推动子企业自主经营决策。深化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出台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工作方案及操作指引,坚持“分类实施、分步推进、分级落实、鼓励探索”,在重要子企业及改革专项工程企业中先行实施。加大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对每类可授权决策事项注重授权平衡,既有效发挥经理层功能作用,避免授权不足导致履职空间过小;又确保董事会保留适宜决策权限,避免授权过度导致相关责任缺位。

锚定治理成效,抓好三个核心要素落实

一是把握改革推进的章法节奏。坚持循序渐进,按照从平滑进入合规运行,到信息对称提高管控效能,再到精准授权赋能子企业三个阶段推进。强化宣贯引导,通过专题培训、集体学习、点对点沟通等方式,指导子企业积极适应董事会改革后的新变化,创新实践推进公司治理制度持续迭代升级。注重总体统筹、因企施策,出台《子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管理办法》,明确各类型企业公司治理的结构设置及运行安排。二是紧盯落地见效的关键少数。增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多重身份意识,特别是注重厘清党组织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在不同治理主体中的角色定位,确保公司治理机制运行效能。加强外部董事履职指导,新设外部董事管理部,配置专职履职联络员,发布《外部董事履职指引清单》,开展外部董事“任前集训”和“一对一交底”,每月举办1期外部董事沙龙、每季度召开1期外部董事座谈会、每半年举办1期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培训班、每年度开展1次述职评价。三是涵养公司治理的文化氛围。凝聚有效共识,集团党组成员与子企业主要负责人逐一沟通,通过细致交底和谈心谈话,认清底层逻辑,理清改革机理,廓清思想障碍。倡导和而不同,既对董事会进行统一评价,增强外部董事作为董事会成员的责任心,又对外部董事进行差异评价,确保外部董事保持独立性。突出示范引领,3家单位入选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示范企业,增树7家单位为中建集团公司治理标杆企业,积极创新实践,加速经验集成,推动企业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改革发展活力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