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企领域正风肃纪反腐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纪检监察机关要牢牢把握专责监督的政治属性,实现对国有企业重点领域和重要岗位的有效监督,以有力监督持续推动国企领域正风肃纪反腐。

准确把握监督重点。一是围绕国有企业发展战略、业务布局、经营目标、改革任务等内容,找准找实履职尽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坚决纠治对工作部署片面理解、机械执行、违规加码问题,坚决纠治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麻痹懈怠、任性用权问题,切实打通贯彻执行中的堵点淤点,充分释放监督治理效能。二是把加强政治监督摆在首位,确保党中央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保证国企发展不偏向、不越轨。同时,将政治监督嵌入政策落实、改革重组、股权转让、对外投资、合作经营、财务管理、选人用人等国有企业治理全过程和各方面,善于透过业务看政治,从政治视角审视、识别业务问题背后的政治风险、政治隐患。三是紧盯国有企业“一把手”行权用权,重点加强对国有企业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督促国有企业党组织及其“一把手”坚决扛起政治责任,自觉接受监督。四是紧盯关键事项,针对国企人员配备结构,加强对中间层级人员的监督管理,瞄准重点人、重点事发力。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管理,特别是掌握“管理权”“审批权”“执行权”的中层干部,吃透部门职能职责,紧盯选人用人、资源开发、投资融资、大宗采购、产权处置、工程招投标等事项,重点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努力提升监督质效。在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聚焦主责主业是提升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关键。必须紧紧围绕企业核心业务和主要职责,将监督工作深入到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一是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机制,通过定期巡查、专项检查、数据分析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及时发现潜在的问题和风险,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二是选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专项监督,明确监督目标、重点内容和时间安排。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深入整治职工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以及不正之风,接续推进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和资源开发领域、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专项整治。三是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环节的问题和风险,采取不同的监督方式和手段,确保监督工作精准有效。加强监督结果的运用和反馈,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制度流程,推动企业持续改进、不断提升。

切实提高监督能力。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直接影响监督检查工作的成效。要努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素质建设,锻造高素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一是强化政治素质考察,严把干部选任“入口关”,坚决把不适合做纪检监察工作的人挡在门外。二是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统筹做好全员培训、交流研讨、案例指导、经验推广,开展监督执纪办案实战实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定期轮岗交流制度,不断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三是进一步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在能力提升、强化内控的基础上,把关心关爱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敢于刀刃向内,常态化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防治“灯下黑”,确保廉洁从政、干净干事。(路云)